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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按:先将《民主与法制》2011年第26期关于“北海案”的系列报道贴在财新博客,以便大家对北海案有个初步的系统的印象。报道发表在9月中旬,所以9月以后北海案的情况就不见于这一组报道了。这是其一——

 

在北海这座167万人的弹丸小城,控辩双方的较量不断上演,比电视剧还精彩。出示身份证、解开腰带安检、围殴、“哑巴会见”……一轮又一轮,一件又一件,被律师界称为“律师执业权利受到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侮辱”。

 

中国律师的北海行动

 

■  本刊记者  李蒙

 

2011年8月4日,经过查身份证、安检、搜身扫描、多名办案警察包围监视等重重关卡,朱明勇律师终于在北海看守所会见室见到了戴着手铐脚镣的裴金德。朱明勇律师回忆,当时他告诉裴:“你被指控的是故意伤害罪(致人死亡),法律规定该罪的最低刑期十年,最高刑期是死刑……”身后坐着的一名警察立即站起来吼道:“你这是恐吓!”朱明勇也气愤地站起来大吼:“你给我闭嘴!你懂不懂法律,你是什么人,你在这里干什么。我是律师公务会见,你在这里是违法的,你给我出去!”

多名警察上来与朱明勇争吵,突然一名警察又拿着扫描仪进来,对朱明勇进行“安检”,扫描仪最后停在朱的后肩胛骨不动了。警察问:“这里面有什么东西?”朱答:“这里面有骨头。”警察用手拍了拍朱的后背,还有点不相信。“可能骨头有点硬吧。”朱明勇说。

李庄案后,北海翻波

 

2011年6月14日,广西北海市公安局拘传了广西百举鸣律所律师杨在新、广西中龙律所律师罗思方、广西青湖祥大律所律师梁武诚、广西通诚律所律师杨忠汉四人。警方认为他们在“裴金德等涉嫌故意伤害罪案”中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,即俗称的“律师伪证罪”。

四位律师涉及的是这样一个案子,根据警方的表述: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,广西钦州籍男子裴金德等人在北海市前进路与北部湾西路交界处,与黄焕海等三人发生争执并打架。裴金德的朋友裴日红喊来同村青年裴贵、杨炳祺、黄子富等人,双方有些肢体拉扯。黄焕海向贵州路方向逃跑,裴贵、杨炳祺、裴日红、黄子富四人追上黄焕海继续对其殴打,并将黄焕海劫持上一辆出租车开到水产码头。不久,裴金德也搭乘摩托车赶到码头,并再次指使同伙对黄焕海进行殴打,直至黄焕海死亡。他们将黄焕海的尸体抛下海后一同离开。

案发后,北海市公安局于2009年11月19日抓获裴金德、裴贵、杨炳棋、黄子富等人。2010年8月9日,北海市检察院对裴金德等四被告提起公诉;9月26日,北海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杨在新等四名律师分别担任四被告的辩护人。

 在法庭上,杨炳棋的辩护律师杨在新申请三名女证人出庭作证,并出示了证人的证词,证实裴金德等人无作案时间。同时在法庭上,四被告全部当庭翻供,只承认原供述中在三中路段与黄焕海发生冲突的情节,推翻原供述中劫持黄焕海到码头将其殴打致死、并抛尸人海的情节,且多人指出警方审讯时存在刑讯逼供,是屈打成招并被迫在询问笔录上签字,杨炳祺说口供“不得看”。

 庭审结束后,检方认为三名证人的证言明显与查明的事实不符,有作伪证嫌疑,提出延期审理案件,并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。2011年1月28日,北海市检察院传唤涉嫌包庇罪的三名女证人宋启玲、潘凤和尚在哺乳期的杨炳燕。北海市公安局分别于2月2日和3月7日将宋启玲和潘凤和传唤到案后刑事拘留,后逮捕宋启玲。

北海警方称,宋启玲、杨炳燕、潘凤和三证人已承认作伪证,裴金德等四被告亦承认了翻供系受杨在新等律师的教唆。6月14日,北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杨在新、杨忠汉、罗思方、梁武诚四人实施拘传。同日,对杨在新、杨忠汉依法实施刑事拘留,对罗思方、梁武诚两人实施监视居住。

 当宋启玲等证人被拘传后,杨在新律师已经预感到自己也可能被抓,他告诉妻子黄仲琰,如果他一旦出事,可以找湖南知名律师杨金柱,并将案卷材料、被告人会见笔录、证人会见录像和笔录寄给了杨金柱等人。

杨在新被抓后,百举鸣律所主任覃永沛等人想会见杨在新遭拒。6月20日,杨金柱向全国律协汇报了此案的情况。全国律协对此案很关注,要求广西律协和南宁律协调查此事。

“4名律师被抓,绝对不是偶然。”据《南方周末》报道,北海市公安局向政法委汇报后,政法委书记莫亦翔数次召集公检法司部门开会,确定调子:“裴金德等涉嫌故意伤害罪案”犯罪嫌疑人肯定有罪,4名律师辩护过程中肯定有罪,必须抓捕。

然而,此事在全国律师界引发的震动,也令北海方面始料未及。陈光武、许兰亭、钱卫清、杨学林、刘洋、许昔龙、杨名跨、朱明勇、周泽、李金星等20多位律师组建“北海律师团”,赴北海提供法律援助。

6月26日他们到达北海,6月27日,广西政法委就四律师被抓捕案召开政法系统的协调会,北海市公安局表示,案件总得来说“没问题”,不过承认在抓捕律师的案件中“有瑕疵”,比如抓了律师后没有按规定及时通知家属,对罗思方和梁武成进行监视居住,不该把他们关在其他地方。

6月28日当晚,杨忠汉、罗思方、梁武成三律师被释放,而杨在新则被以“妨害作证罪”逮捕。而根据案卷材料,裴金德等人在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方前即已翻供。三律师被放出,消失在公众视野中,即使是他们家属委托的律师,也无法与之见面。

会见被告,安检受辱

 

律师团成员到达北海后,“十几名律师在海城分局法制科暴吵,我们前进一步,他们就后退一步。”李金星律师回忆6月27日的场景,警方最终答应第二天就安排会见。

而在同日召开的广西政法系统协调会上,一项重要议题就是“严格执法、保障律师合法权益”。会上,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北海市公安局的与会人员说,你们闹腾得太那个了,“别指望我们高院会护着你们”。

第二天,杨在新的两名代理律师陈光武与张凯成功会见了杨,会见过程“没有任何打断,通常情况都会被打断。”陈光武说,尽管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不被监听,但案件在侦查期间,这项规定几乎得不到执行。

“裴金德等涉嫌故意伤害罪案”于2010年秋天开过两次庭后,一直未判决。杨在新等律师被抓后,已经无人代理,律师团意识到,如果该案的无罪辩护能成功,杨在新的伪证案才有胜诉希望。于是,以陈光武为领队,知名刑辩律师杨学林、杨名跨、朱明勇、周泽、徐天明、王兴、李金星、刘洋等10名律师接受5名被告人的家属委托,不约而同地决定为他们做无罪辩护。

广西政法系统协调会后,北海公安与律师团的缓和局势持续了十多天,几位律师成功地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,受到了完全的礼遇,警察还和他们聊天。7月8日,北海中院通知,裴金德案将于7月25日开庭。

7月11日,风云突变。上午9时许,被告人裴日红的辩护人、陕西律师房立刚来到北海市看守所会见裴日红,一个小时后,一警察突然说:“接到中院通知,终止会见!”裴日红来不及在委托书上写完一个“裴”字,就被带出了提讯室。

惊呆了的房立刚也被带到看守所政委办公室。几名警察称他会见违规,要做一个笔录,遭到拒绝,然后房被带到北海市中级法院确认身份。从这天起,北海律师团会见需要法院盖章证明。而律师会见,根据律师法,只需要律师证、委托书和介绍信“三证”即可。

第二天上午9时许,房立刚再次到北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。这次的要求很奇怪,是要对他进行安检。他一次一次地从安检门走过。“滴、滴、滴”,安检门总是响,硬币、钥匙,各种金属物都拿出来了,第五次、第六次,还是通不过。最后,竟要求他抽出皮带,才提着裤子通过了安检门。

之后,房立进又被要求出示身份证,房终于爆发了:“我不会见了!”这是房立刚律师执业以来从未遇到过的、无以复加和匪夷所思的羞辱,也被陈光武称为“中国第一次对律师进行侮辱性、歧视性安检”。

又抓又咬,围攻辱骂

 

谁也没有意料到,更惨烈的事情还在后头。7月18日晚上6点40分许,在北海市利源大酒店,脱了衣服正准备洗澡的陈光武只穿着内裤,突然有二三十名中年妇女冲了进来,高喊“杀人偿命”,围住了陈光武、杨名跨和徐天明。有人拿着两米长的棍子,将已经60岁、体内有支架的陈光武死死按压在一张床的边沿,又打又抓,还有两个人咬了他的手臂。

被几名中年妇女死死压住、光着身子的陈光武,感觉到这些中年妇女训练有素:她们并不打他的头和脸,咬他的胳膊肚子也不用力,只咬出牙印,没有咬下肉来。而走廊里六七个男人转来转去,并不动手。

律师们报警后,警察来了,并没有采取措施。两个多小时后,一个神秘男子自称是死者黄焕海的家属的邻居,路过这里发现有冲突,上来劝架。他说:“你们不要再管这个案子,立刻离开北海。”“如果你们不信,开庭时会被成千上万的死者家属像蚂蚁一样把你们踩死,都不知是怎么死的。”又说杨在新律师如何如何地坏,不要再为黑律师说话。临走时,他还轻声对陈光武、杨名跨说:“这个案件即使证据存在问题,但如果你们做有罪辩护,那么判刑多少则可另当别论,判轻点也可以理解,但要做无罪辩护,绝没有好下场。”

晚上9点半,陈光武、李金星、杨名跨从餐厅吃完饭回房间。路过大堂,几十口人立刻围上来,仍然是妇女动手,男人们在外围观看。外面下着大雨,两辆警车停着,没有警察上前制止。看到李金星年轻又人高马大,妇女们集中力量攻击他,近20人将他从往大堂外拖拉,一个多小时后,李金星口吐白沫、晕倒在地,大群人马随即散去。李金星被送到北海市人民医院救治。

事后,律师们向酒店前台服务员询问,服务员说,前台电脑与公安局是联网的,当日下午三点,公安机关又专门前来对电脑进行了“例行检查”。

此时,全国律协的某领导希望陈等人撤出北海,退到南宁,以保障人身安全。不过,来到北海的律师越来越多,最终使陈光武顶住了压力。“就是死,也要会见。”律师们当时商定。

7月19日、20日、21日,每天上午下午,十几名律师都到北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。又有一群农村妇女,围成一道围墙。“谩骂、追打、吐唾沫、抓衣服,我们求看守所开门让我们进去,这样就安全了。”陈光武回忆说,看守所不开门,称“你们进来我们就不安全了”。

陈光武表示,发生三次“围攻”,北海警方都没有采取任何调查措施,也没有对双方作笔录,“明显是纵容,到现在我们也不认为那些人仅仅是受害人家属。”

两天后,会见终于得以进行。然而事情又起波折。北京律师朱明勇是第一被告人裴金德的辩护人,由裴的妻子杨子玉聘请。他在法院办理会见手续时,被告知已有两名北海律师会见过裴。“难道北海也要上演换律师的丑剧?”由于杨子玉的抗议和网友的质疑,两名北海律师的委托被解除。

7月21日,北海中院通知,裴金德案延期开庭,何时开庭另行通知。这天上午,朱明勇见到了裴金德。两小时的会见中,裴始终不发一语,指着朱身后的警察,眼神充满恐惧。下午,北京律师周泽会见了杨炳棋。在上一次会见中侃侃而谈的杨也变得沉默不语。“是”、“没有意见”,仅有的几句话,杨也用极小的声音回答。

周泽会见时,旁边监视的办案警察说“被告人享有沉默权”,本来是对警方的沉默权,被告人为何错用在了律师身上?周泽告诉杨炳祺,警方派人监视会见是违法的,该警察又说,“不是监视是监护”。

余波难了,开庭再延

 

北海的事态引起全国律师的关注,陕西先后有两批律师声援北海律师团;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特地发表声明,抗议北海官方侵犯律师权利的行为;还有一些律师专门前往北海,支持律师团的行动。

7月22日,一直和北海律师团密切接触但沉默不语的全国律协终于表态: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依法执业过程中,人身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表示严重关切,强烈要求北海市司法机关立即采取相应措施,保证律师人身安全,并切实维护律师会见、调查取证和阅卷等合法执业权利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。”

这是全国律协首次在类似事件中发出声音。

据一些律师透露,刑诉法修改也传来好消息。全国人大法工委已表态要修改刑诉法38条,思路是从实体上明确辩护人伪证的事实,以法院生效裁判为依据,而不是像北海官方操作的那样,以侦查机关和起诉书上认定的事实。程序上则要明确法院主导刑事司法活动,一旦开庭,控、辩就不能再接触证据,控方更不能对证人、鉴定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;追究律师伪证罪,必须由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,而不能由作为公诉方的检察机关行使这一权力。

全国各地舆论一边倒地站在了律师团一方。人民网近期发出了“是否取消律师伪证罪”的投票,10687名投票人中,9543人支持取消这一罪名。

7月22日,全国人大代表、黑龙江律师迟夙生赶到北海,通过人大系统约见了北海市公安局刑侦副局长朱辉等人。谈到律师会见时权利受侵犯时,朱回答,“你不拿身份证,我知道你是不是这个律师啊,我必须看到法院的批准,不然谁知道你是不是这个案子的代理律师呀?”

当律师团的律师纷纷离开北海没三五天,7月29日,他们又收到北海中院通知,裴金德案将于8月8日开庭,于是又纷纷返回北海,会见被告人依然被设置重重障碍,无法完成。8月6日,正当他们积极准备庭审时的最后冲次时,当晚11点多,北海中院又派员将通知书送到各位律师手中,裴金德案再次延期开庭,何时开庭另行通知。

8月8日,律师们再次去看守所想会见被告人。依然是查身份证、安检搜身、监视会见这一套,没有丝毫改变。唯一的改变是一次只允许一名律师团的律师进入看守所,而其他案件的律师进出自由。

一警察对王兴律师说:“看看身份证怎么了,你吃饭住店不是都要出示身份证?”王兴反问:“我吃饭住店是以公民身份,办案是以律师身份,能一样吗?你们警察办案出示什么证件?”“我们出示警官证,”警察想了想,又说,“但对方如果想看身份证,也给他看看。”王兴大笑:“你可别瞎扯了。”

中国律师的北海行动,还只是刚刚拉开了帷幕,而替刑辩律师维权的道路,更是漫长。律师团的多名律师说,希望以律师团为基础,组建一支为刑辩律师维权的“快速反应部队”,将来哪里有刑辩律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,就迅速到哪里去维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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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蒙

李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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